关于浙江大学2009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的通知
来源:浙江大学化学系
发布时间:200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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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毕业生:
我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和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在就业指导中心下载,11月17日之前交给所在班级班长,系和学院经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22日发还给各班班长。填表说明如下:
1、本表供毕业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就业联系单位时使用,学校向每位毕业生提供一份盖章原件,请毕业生妥善报管。毕业生向用人单位自荐时提供推荐表复印件,与用人单位正式签就业协议时将原件交给用人单位。
2、每个字段的字数请自行控制,如果所要填写的条目多于给定的条目,请在自我推荐材料中补充,以不破坏打印格式为准,须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每位毕业生必须在“相片”栏内贴一张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3、研究生须由导师填写推荐意见,不得要求导师根据本人意愿填写评语。
4、培养方式:本科生按“统分”填写,研究生在校类别为“公费”、“自筹”的学生,培养方式按“统分”填写。
5、生源地区:指入学前户口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毕业参加工作的,指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6、外语水平分类:英语语种:大学英语四级、大学英语六级、英语专业四级、英语专业六级、英语专业八级,其他语种:一般、熟练、精通。学习成绩大表另附。
7、对于尚未确定论文题目和尚未动笔写论文的毕业生来说“论文情况” 一栏可以不填。
8、表中项目应认真详实地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假,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责。
化学系党总支
200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