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届毕业研究生信息核对及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大学化学系
发布时间:200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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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工作安排,2007届毕业研究生信息核对及图像信息采集(毕业生个人照拍摄)工作定于11月上旬开始,个人照补拍安排在12月31日,具体日期安排见附表1。为了切实做好信息核对与照片拍摄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与核对
1、请各学院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对2007届毕业研究生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对、维护。身份证号码以现有身份证为准,填写方式要规范,数字及字母均使用半角字符。军人身份的研究生填写军官证号,例如:“南字第01171133号”,港、澳、台研究生填写港、澳、台地区证件号或护照号,外国留学生填写护照号。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号必须保持一致。
2、按照预定格式编制2007届毕业研究生的信息采集表(见附表2),对象主要是2005年前入学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2004年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信息采集表中的内容必须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一致。
3、信息采集表电子文本于10月20日前汇总到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二、拍摄安排
1、2007届毕业研究生个人照拍摄拟于11月6日至14日期间的工作日进行(见附表1)。
2、按新华社规定,除极个别因身处国外或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参加统一拍摄外,均要求参加统一拍摄。不能参加统一拍摄的研究生向学院交3张2寸蓝背景彩色标准照片,照片背面用铅笔(其他笔可能引起照片间污染)填上学号、姓名、身份证号,一张用于扫描上网,一张用于毕业证,一张用于学位证。供扫描的照片由学院收齐后于12月10日前交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3、2006年已拍照但未毕业的研究生不需再重拍。
4、要求研究生拍照时服装整齐、端庄,应着白色或除黄色系列外的浅色上装。
5、各学院应事先按照约150人/小时,适当进行人员时段分配,组织本学院研究生按时到拍照现场,以免拍照研究生等待时间过长及现场过于拥挤。各学院要派足够的工作人员在拍摄现场组织、指挥学生进行有序拍照。
6、拍照研究生要在信息采集表上签名、排序,领取拍照序号后逐个入场拍照。拍摄序号采用四位码:如0001、0002等。未参加拍照研究生的“拍摄序号”栏空置。需要更改信息采集表中身份证号的,应在“修改标记”中注释“*”。
7、拍照结束后,各学院要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对信息采集表有“修改标记” 的研究生身份证号及出生日期进行维护。
8、图像采集暨拍摄费按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标准收取,每人15元,提供2寸照4张及1寸照8张。拍摄费(含补拍、翻拍)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于12月10日以前以“某某学院2007届毕业照拍摄费”项目交计财部,拍摄费专用账号为188310-510112。
9、研究生管理处将分别在2006年11月20日前、2007年1月5日前将所采集到的研究生信息及拍摄费交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本次拍摄的毕业研究生照片将于2007年1月底印制完成返回学校,届时通知各学院到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
研 究 生 院
二○○六年十月九日
附表1:《浙江大学2007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安排表》
附表2:《毕业研究生拍照信息采集表》(样本)
附件: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07届毕业生信息核对及毕_业照拍摄工作的通知.doc
根据省教育厅、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工作安排,2007届毕业研究生信息核对及图像信息采集(毕业生个人照拍摄)工作定于11月上旬开始,个人照补拍安排在12月31日,具体日期安排见附表1。为了切实做好信息核对与照片拍摄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与核对
1、请各学院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对2007届毕业研究生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对、维护。身份证号码以现有身份证为准,填写方式要规范,数字及字母均使用半角字符。军人身份的研究生填写军官证号,例如:“南字第01171133号”,港、澳、台研究生填写港、澳、台地区证件号或护照号,外国留学生填写护照号。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号必须保持一致。
2、按照预定格式编制2007届毕业研究生的信息采集表(见附表2),对象主要是2005年前入学的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2004年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信息采集表中的内容必须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一致。
3、信息采集表电子文本于10月20日前汇总到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二、拍摄安排
1、2007届毕业研究生个人照拍摄拟于11月6日至14日期间的工作日进行(见附表1)。
2、按新华社规定,除极个别因身处国外或其他意外事件无法参加统一拍摄外,均要求参加统一拍摄。不能参加统一拍摄的研究生向学院交3张2寸蓝背景彩色标准照片,照片背面用铅笔(其他笔可能引起照片间污染)填上学号、姓名、身份证号,一张用于扫描上网,一张用于毕业证,一张用于学位证。供扫描的照片由学院收齐后于12月10日前交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3、2006年已拍照但未毕业的研究生不需再重拍。
4、要求研究生拍照时服装整齐、端庄,应着白色或除黄色系列外的浅色上装。
5、各学院应事先按照约150人/小时,适当进行人员时段分配,组织本学院研究生按时到拍照现场,以免拍照研究生等待时间过长及现场过于拥挤。各学院要派足够的工作人员在拍摄现场组织、指挥学生进行有序拍照。
6、拍照研究生要在信息采集表上签名、排序,领取拍照序号后逐个入场拍照。拍摄序号采用四位码:如0001、0002等。未参加拍照研究生的“拍摄序号”栏空置。需要更改信息采集表中身份证号的,应在“修改标记”中注释“*”。
7、拍照结束后,各学院要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对信息采集表有“修改标记” 的研究生身份证号及出生日期进行维护。
8、图像采集暨拍摄费按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标准收取,每人15元,提供2寸照4张及1寸照8张。拍摄费(含补拍、翻拍)由学院统一收齐后于12月10日以前以“某某学院2007届毕业照拍摄费”项目交计财部,拍摄费专用账号为188310-510112。
9、研究生管理处将分别在2006年11月20日前、2007年1月5日前将所采集到的研究生信息及拍摄费交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本次拍摄的毕业研究生照片将于2007年1月底印制完成返回学校,届时通知各学院到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
研 究 生 院
二○○六年十月九日
附表1:《浙江大学2007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安排表》
附表2:《毕业研究生拍照信息采集表》(样本)
附件: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07届毕业生信息核对及毕_业照拍摄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