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系关于2024级拟录取研究生新生政审、调档的通知
2024级拟录取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大学有关规定,现面向2024级拟录取研究生(含推免生、统考生)开展政审、调档等相关工作。浙江大学化学系本系应届生无需政审调档,其他拟录取学生均需政审调档。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联系所在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关于政审
1、学生本人打印《浙江大学化学系2024级研究生新生政审调档函》(附件1),填写抬头、姓名;
2、学生本人打印《2024年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附件2,正反打印);
3、将以上两份纸质材料,交至档案所在单位负责人,由档案所在单位出具政审意见:
(1)鉴定表个人承诺及以上部分,可以打印填写,本人签名必须手写;单位政审意见务必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不得由学生本人填写。
(2)鉴定人原则需为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必须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人事、政工部门)公章(只签名或只盖章无效)。
(3)应届毕业生由学生所在院系党委负责人填写,并加盖院系党委公章。
(4)未参加工作的非应届生,其档案保管单位需要出具一份鉴定表(包含档案情况),其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有关机构需要出具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主要说明居住期间有无违法活动、有无参与邪教组织和活动等)。(档案回生源地的,由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基层群众组织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按照本表格出具政审意见,并加盖党组织用章;档案由人才市场管理的,可以由人才市场出具政审意见,落款印章可以是 人才市场行政用章)
(5)档案未存放在工作单位的非应届生,工作单位和档案保管单位需分别出具一份鉴定表。
(6)若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过,原则上鉴定时间应接续无中断,各阶段均开具鉴定表。
(7)鉴定表和档案寄送截止时间不同,请勿将本表放在档案中寄送。
(8)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除提交政审表外,还需到原工作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写明离职日期并加盖公章),并将考生的政审表、档案、离职证明材料一起寄到我院。
请负责人根据附件2内的填表说明,填写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后密封,于2024年5月20日前邮寄至我系(禁止学生本人邮寄),为确保邮件安全,建议使用EMS或顺丰邮寄。
二、关于调档手续
学生档案是每位毕业生人生重要经历的原始记录,是毕业后办理转正定级、工龄计算、职称评聘、安家落户、社保办理、工作调动、考研深造、出国留学以及未来退休养老等事项的重要凭证,关系到同学们的切身利益,且一旦遗失或损毁将无法弥补或再造。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关注个人的档案情况,档案不允许自提、自行寄送。
(1)学生本人将《浙江大学化学系2024级研究生新生政审调档函》(同上,毕业前后不再另发调档函)交至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
(2)请所在单位负责人核查档案(含学籍材料、党员材料、团员材料等)后密封,于2024年7月20日前邮寄至我系(禁止学生本人邮寄)。
三、政审、调档邮寄地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海纳苑5幢C316办公室
联系人:原老师
电话:0571-88981314
邮编:310058
四、关于新生转接党团组织关系的常见问题
1、团组织关系:“智慧团建”上转接团组织名称:浙江大学化学系2024级研究生新生团支部。(无需开具纸质团关系介绍信)
2、党组织关系转接:
(1)从外省转入的,开具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待入学报到时上交。组织关系抬头填写“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接收单位为:中共浙江大学化学系委员会。
(2)从浙江大学以外的浙江省内其他单位转入的,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由原单位党委直接在红色根脉强基系统操作,抬头为“浙江大学化学系党委”,转入单位为“浙江大学化学系党委”。
附件1:浙江大学化学系2024级研究生新生政审调档函.pdf
附件2:2024年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docx
浙江大学化学系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