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8级硕士生、18级普博生转博生和17级直博生进行开题报告的通知

来源:浙江大学化学系 发布时间:2019-06-19   5412

       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学位论文进度和质量的前提,根据《浙江大学化学系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实施细则》,化学系研究生必须进行开题报告。硕士生、普博生、硕博连读生应在入学后第一学年内,直博生应在入学后第二学年内完成开题报告。现将18级硕士生、18级普博生和转博生,以及17级直博生进行开题报告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的要求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就论文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作出论证,撰写书面报告,并在开题报告会上报告。

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 选题依据:① 题目来源、形式与内容;② 研究意义;③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④ 主要参考文献。2. 研究方案:①研究目标、创新点、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②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③研究计划及预测进展;④预期研究成果。

开题报告专家组成员要求:1. 硕士研究生:由至少3名副教授以上的专家组成开题报告专家小组。2. 博士研究生:由至少3名博士生导师组成开题报告专家小组,鼓励外院(系)、外专业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

二、开题报告的流程

1. 导师组织开题报告会,专家小组作出是否通过开题报告的决定。

2. 开题报告经专家小组评审通过后,研究生登陆信息系统,填写并上传开题报告内容。

3. 研究生从系统导出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导师签字后,于2019930日前交化学系研究生科存档。

三、其他说明

1. 无法按时完成开题的同学请填写《开题报告延期申请表》(延期开题申请表.doc)于2019年9月30日前交化学系研究生科。

2.  开题报告未获通过者,应重新进行开题。开题报告通过者,如因特殊情况(如转导师)须变更学位论文课题,应重新进行开题。

3.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87951352,邮箱:huangzhenzhen@zju.edu.cn

 

 

浙江大学化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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