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化学专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班招生简章

来源:浙江大学化学系 发布时间:2017-04-24   4927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省部共建的国家重点高校,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之一。经过一百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基础坚实、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居于国内一流水平,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研究型、综合型大学。经过多年的奋斗,浙江大学化学系已发展成为综合实力雄厚、在我国具有重要影响的化学教学和研究机构,拥有化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化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化学博士后流动站。化学系还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理科基础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和“国家级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2、 具有化学相关学士学位,且获得学位满三年。

 二、报名、上课、资格审查及录取

 1、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名额限60人。

 2、报名地点:华家池校区中心大楼345室

    电话:0571-86971132、18072713676   邮箱:xzhxu@zju.edu.cn  联系人:许老师  

 3、上课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华家池校区

 4、报名时应提交: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1寸免冠照片和2寸免冠照片各1张;纸质报名表一份(盖好章)。

 5、资格审查与录取:资格审查由浙大化学系会同研究生院共同进行。审查合格者,发入学交费通知。学员按通知规定,入学前完成交费。

 6、开班时间:2017年9月中旬。

 三、学制与学费

 学制2年,培养费2.1万元。

 四、培养方式

1、利用浙江大学一流的教学资源,培养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品德良好;实事求是,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扎实的化学基本理论知识和较宽的知识面;具有一定的独立从事与化学相关的学术研究和产品研发能力的专门化学人才。

 2、采取学分制,学员须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学分。学习课程包括:研究生英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行政法学专题、高等有机化学、高等分析化学、高等无机化学、生化分析、无机合成与制备化学、化学生物学实验、离子色谱和毛细管电泳、生物大分子多维核磁共振、质谱学等。

 4、授课方式:双休日集中上课。

 5、凡按规定学习且通过各门课程考试、修满学分者,由浙江大学颁发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结业证书。要继续申请硕士学位,必须通过国家英语考试,依照浙江大学学位申请条例进行(论文指导费14000元另行收取)。

化学系

201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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