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系关于开展第五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大学化学系 发布时间:2016-07-01   2437

 为了充分调动和支持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本科教学改革,切实促进本科教学质量,我系从2014年开始设立“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面向全系教师公开申报,现将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原则

调动全系教师,结合我系教学改革的总体思路,积极开展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系“教改项目”常年接受申报,于每年上下半年集中评审两次。化学系优先推荐系教改项目申报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

二、项目申报标准与条件

1.所申报的教学改革项目,要反映教育教学规律,体现化学类课程的教学特征,具有创新性与实用性,是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教学改进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

2.已获得过国家、省高等教育国家级、校级教学改革的项目,在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参加本次申报;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副高级以下负责人提出申报的,需由1位系教学委员会委员书面推荐。

4.项目具有一定的前期教学改革基础,研究的问题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针对性,不要空泛;

5.研究方案要科学合理,要注重实用性,具有创新点,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研究思路、实施策略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通过实施能够取得显著效果和应用推广价值;

三、申报方式及名额分配

1.项目具体名称自行拟定,教师自由申报,由化学系教学委员会组织评审;

2.每次集中评审资助项目数约为5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约4项,宁缺毋滥。

3.项目资助经费:重点项目3万/项,一般项目1万/项;

4.项目建设期限1年。

四、申报方法及程序

1.请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填写《化学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并于2016731下午16点,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yuanyinxia@zju.edu.cn;

2.化学系组织教学委员会进行评审,拟定立项项目名单;

3.公示一周后正式立项

 

请化学系的各位教师认真研究通知精神,并结合自身承担的本科教学情况,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契机,积极申报。

 

联系人:袁银霞

联系电话:0571-88206104

E-mail:yuanyinxia@zju.edu.cn

 

附件1:《化学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化学系

20166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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