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单、学历、学位、荣誉、在读证明等中英文证明材料“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 办理指南

来源:浙江大学化学系 发布时间:2016-03-28   80

   

本着一流管理服务师生的工作理念,为提升办事效率,研究生院正式推出自主研发的自助服务一体机。即日起,学生可通过该设备自助完成中英文成绩单、学历学位证明等各类材料的打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项目

自助服务一体机支持以下七类证明材料的打印:

  1. 中文/英文成绩单

  2. 中文/英文在读证明

  3. 中文/英文学历证明

  4. 中文/英文学位证明

  5. 中文/英文荣誉证明

  6. 出境派遣证明

  7. 通过毕业答辩证明

二、办理流程

(一)在校生业务

  • 适用范围:中英文成绩单、在读证明、荣誉证明、出境派遣证明、通过毕业答辩证明。

  • 办理方式即时自助打印

  • 操作步骤

    1. 登录:凭校园卡刷卡,或使用全日制研究生信息系统账号密码/取件号登录。

    2. 选择:点击所需办理的业务项目。

    3. 核对:检查预览信息无误。

    4. 打印:确认打印并取件。

(二)毕业生业务

  • 适用范围:中英文成绩单、学历证明、学位证明、荣誉证明。

  • 办理方式网上申请 + 审核 + 自助取件

  • 通用步骤

    1. 网上申请:登录系统 (https://yjsy.zju.edu.cn/cjd/user/login),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书图片(如毕业证、学位证等,需清晰)。

      • 注:若系统中无成绩信息或信息不完整,需参照档案馆材料手动录入(课程英文名可查对照表)。

    2. 缴费:保存提交后,进行网上缴费(或现场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务必点击返回商户以完成流程。

    3. 等待审核:管理员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4. 查看结果

      • 审核通过:系统显示取件码,直接前往自助机取件。

      • 需现场校核:若信息不完整或有误,系统将留言提示。申请人需持有效证件及相关原件(如档案馆成绩单、学位申请书复印件、证书原件等)至办事大厅复核。复核通过后,凭取件码在自助机打印。

(三)特殊群体说明

  • 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无法直接使用自助机。需登录系统创建临时账户(自设8位数字学号+姓名)申请办理。取件时需携带有效证件及档案材料现场校核。

  • 2009年前硕博连读/提前攻博学生:因系统数据迁移限制,博士学号仅显示博士阶段成绩。如需硕士阶段成绩单,请用硕士学号登录,缺失信息(如学位号等)统一填“1”或选任意时间提交,并在备注中说明,由老师后台修正后取件。

三、服务时间与地点

校区/学院

服务对象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地点

联系电话

紫金港校区

在校生/毕业生

09:00-11:00
   13:30-17:00

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2

88981563

玉泉校区

在校生

09:00-11:00
   13:30-17:00

行政楼135

87951912

西溪校区

在校生

09:00-11:00
   13:30-17:00

西3教学楼230

88981563

华家池校区

在校生

09:00-11:00
   13:30-17:00

老图书馆105

88981563

之江校区

在校生

09:00-11:00
   13:30-17:00

李作权活动中心3

88891563

舟山校区

在校生

09:00-11:00
   13:30-17:00

龙泉楼北楼1/行政楼2

0580-2092889

工程师学院

在校生

09:00-11:00
   13:30-17:00

行政楼1楼大厅

-

海宁国际校区

在校生

09:00-11:00
   13:30-17:00

校园服务中心

-

注:节假日除外。档案馆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 8:30-12:00, 13:00-16:30;周五 8:30-12:00(地点:西溪校区艺术楼C616室,电话:88273056)。

四、收费标准

基本政策:每项证明材料5份以内免费(含防伪纸及密封盖章费)。超出5份的部分按以下标准收费:

项目

收费标准 (/)

费用构成说明

中文/英文成绩单

6

成绩单5 + 防伪纸1

中英文学历/学位/荣誉证明

9

证书8 + 防伪纸1

密封盖章服务

1

专用信封费用

五、重要注意事项

  1. 信息真实性:系统自动生成的成绩信息须按原始记录保留,严禁删除。凡弄虚作假、篡改成绩者,将暂停办理资格1-3年;情节恶劣者永久取消办理资格。

  2. 材料准备:毕业生在办理前请仔细核对系统信息。若收到需现场校核通知,请务必携带档案馆出具的成绩单/学位申请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前往办事大厅。

  3. 委托代办:如需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亲笔签署的委托书

  4. 咨询电话88981563

特此通知。原通知链接:http://www.grs.zju.edu.cn/2016/0311/c62916a2741564/page.htm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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