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系列(一)

来源:浙江大学化学系 发布时间:2010-07-07   7829

 

1. 燃烧的必要条件(燃烧三要素)

 

可燃物--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气或其它氧化剂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称可燃物。可燃物按物理常态可分气态、固态、液态。气态有氢、甲烷、乙炔等。液态有油类、酒精、化学剂等。固态有木材、布、食物等。
助燃剂--能帮助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主要是空气中的氧气还有其它氧化剂如浓硝酸、高锰酸钾等
火源--指供给可燃物与助燃剂发生燃烧反应的能量。常见有明火、高温物体、机械热能、电热能等。足量的可燃物、助燃剂、火源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内相互作用发生燃烧。
 

2. 燃点:不论是固态、液态或气态的可燃物质,如与空气共同存在,当达到一定温度时,与火源接触就会燃烧,移去火源后还继续燃烧。这时,可燃物质的最低温度叫做燃点,也叫做着火点。一般液体燃点高于闪点,易燃液体的燃点比闪点高1~5℃

3. 闪点:可燃液体能挥发变成蒸气,跑入空气中。温度升高,挥发加快。当挥发的蒸气和空气的混合物与火源接触能够闪出火花时,把这种短暂的燃烧过程叫做闪燃,把发生闪燃的最地温度叫做闪点。从消防观点来说,液体闪点就是可能引起火灾的最低度。闪点越低,引起火灾的危险性越大  


4. 自燃:在通常条件下,一般可燃物质和空气接触都会发生缓慢的氧化过程,但速度很慢,析出的热量也很少,同时不断想四周环境散热,不能像燃烧那样发出光。如果温度升高或其他条件改变,氧化过程就会加快,析出的热量增多,不能全部散发掉就积累起来,是温度逐步升高。当到达这种物质自行燃烧的温度时,就会自行燃烧起来,这就是自燃。使某种物质受热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就是该物质的自燃点,也叫自燃温度。
自燃可分两种情况。由于外来热源的作用而发生的自燃叫做受热自燃;某些可燃物质在没有外来热源作用的情况下,由于其本身内部进行的生物、物理或化学过程而产生热,这些热在条件适合时足以使物质自动燃烧起来,这叫做本身自燃。本身自燃和受热自燃的本质是一样的,只是热的来源不同,前者是物质本身的热效应,后者是外部加热的结果。物质自燃是在一定条件下发生的,有的能在常温下发生,有的能在低温下发生。本身自燃的现象说明,这种物质潜伏着的火灾危险性比其他物质要大。在一般情况下,能引起本身自燃的物质常见的有植物产品、油脂类、煤及其他化学物质。如磷、磷化氢是自燃点低的物质。

Copyright © 2020 浙江大学化学系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创高软件     管理登录

    您是第 1325792 位访问者